【「111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相關資訊!】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3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2869號函辦理。

二、111年國家防災日辦理地震避難演練日期為111年9月21日(星期三),請督導各校(園)於開學後正式演練前,運用適當集會時機,辦理至少1次預演,使校內師生熟悉演練流程及相關應變作為,亦可結合在地化災害潛勢因素,於正式演練當天辦理複合式災害演練活動。

三、請督導各校(園)於111年9月14日上午9時21分,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理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之模擬地震訊息測試作業 (不操作實兵演練),有關細部規定另以函文通知。

四、為利掌握正式演練成效統計完整性,請各縣(市)聯絡處及學校依旨揭計畫附件5格式填寫,並於111年10月14日前將電子檔逕寄(免備文)本署彙辦。

五、請各校辦理防災避難演練之全校性活動前,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措施,辦理防疫工作,以維師生健康,並隨時視國內疫情變化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滾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