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作業規定」暨「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方法說明」第6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5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305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份。】Post category:學務處 / 生輔組Post last modified:2022-08-12Post author:教務主任 余冉迪教育部令下載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結果申復申請表下載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作業規定修正規定下載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方法說明第六點修正規定下載Tags: 生輔組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有關深層海水環境教育影片宣導資源,歡迎各級機關及學校予以應用及推廣下一篇文章【「111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