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已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以下統稱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業經行政院、考試院於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Post category:人事室 / 人事室最新公告Post last modified:2022-05-01Post author:人事室行政院考試院公告下載教育部函公告調高2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函轉欲申請111年縣外介聘至新竹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公文影本1份下一篇文章公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111年度強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及專書閱讀推動計畫」1份,請同仁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