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Post category:人事室 / 人事室最新公告Post last modified:2022-03-17Post author:人事室銓敘部函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本校學生宿舍短期臨時管理人員甄選資訊(第9次)下一篇文章公告本校111年約僱足球教練甄選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