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作業要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4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1014056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Post category:人事室 / 人事室最新公告Post last modified:2022-11-07Post author:人事室育部令下載教師申請介聘作業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編製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實務案例宣導手冊下一篇文章加強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反賄選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