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跨性別(Transgender)學生運動員參與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試辦實施計畫

一、如有前開相關跨組別參賽需求者,請依本計畫內容,由申請人先備妥相關表件及檢附佐證資料,並依申請程序,經所屬單位於111年11月30日前以公文密件方式向本部體育署(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2樓,並請註明學校體育組戴暐杰先生收)提出申請,俾先進行相關資格審查,以利後續依其經審查通過之性別組別進行報名。

二、依本計畫之性別認定審查,僅就申請人是否具備跨組別報名之資格予以認定,但涉及申請人是否具備各該賽事項目之參賽資格,仍應依各該賽事相關資格認定機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