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招生簡章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5日臺教師(二)字第1110111391號函辦理。
二、 自即日起得於保送甄試委員會網站(http://abo.site.nthu.edu.tw)下載簡章。
三、 各校若有符合本簡章「申請資格」,且有意報名之離島地區考生,請考生填妥報名表及備妥相關文件,於111年12月2日~12月9日止,向原肄業學校提出資格審查,由考生肄業之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前完成初審,並造具名冊及考生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府複審,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 請各校詳閱簡章,並注意離島地區考生與原住民籍考生之報名及資格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