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集體報名作業系統」業於該會網站上開放使用並於系統內「各式檔案下載」處提供使用手冊電子檔下載,不另寄送書面說明手冊。
二、 報名資料確認時間為112年3月23日(四)至3月24日(五)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本報名系統僅允許確認報名資料一次,一經確認完成,嗣後即不得再行更改,務請確認所有考生資料無誤後再進行確認報名資料作業。
三、 經112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錄取並完成報到,且未依限放棄入學資格之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大學「申請入學」報名。
四、 經11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第一類學群至第七類學群錄取之考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參加大學「申請入學」報名。
五、 通過11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醫學系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不得再報名同一所大學之醫學系;通過11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牙醫學系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不得再報名同一所大學之牙醫學系。
六、 考生個人密碼設定於112年3月7日上午9時起開放,考生於3月29日下午16時前完成個人密碼設定者,即可於篩選結果公告當日收到第一階段篩選結果簡訊通知。集報學校可透過報名系統「列印各式報表」功能,取得貴校之「尚未完成個人密碼設定考生清單」,或於報名截止日後至甄選委員會申請入學網頁之「高中作業資訊系統」登錄查詢,提醒尚未完成個人密碼設定之考生儘速完成密碼設定。
七、 符合「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規定,經教育部資格審查符合之離島考生,如欲以離島生身分報名者,集體報名學校須於報名系統「身分別」欄勾選為「離島生」選項(勾選錯誤或審查資格不符者,概以一般考生論)。
八、 具有原住民、離島及願景計畫身分之考生,須擇一身分報名;具外加名額身分考生請留意報名系統身分註記是否正確,以免影響學生升學權益。
九、 其餘相關重要時程請確實依112學年度招生簡章規定辦理;各項最新資訊及校系分則內容修正事項亦請隨時至甄選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cac.edu.tw/)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