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1年單親培力計畫

一、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
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本計畫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1年9月7日至111年10月6日止,詳細內容請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頁(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768)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