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報名試務相關規定

一、 旨揭招生重要日程及其他相關資訊,請參考旨揭招生簡章或網站公告。
二、 凡欲報名四技申請入學聯合招生之申請生,必須先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辦理之「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並取得測驗成績。
三、 應屆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技術型高中普通科及藝術群)畢業生,應由就讀學校集體報名;非應屆高中畢業生採網路個別報名。
   (一)集體報名及個別報名重複報名者,概以學校集體報名登錄之資料為準,本委員會將取消個別報名所登錄之資料,且不予退費,相關規定請參閱招生簡章。
   (二)「112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錄取生(未於錄取學校規定之期限內放棄入學資格者)、「11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獲分發之錄取生(未於招生簡章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入學資格者)及「112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招生」錄取生(未於招生簡章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入學資格者),不得再參加旨揭入學招生,報名者將取消其報名資格,且所繳報名費不予退還。
   (三)委員會將於112年3月21日於「集體報名系統」之「4.查詢」,供各校查閱「大學繁星錄取生報名四技申請入學」名單。
四、 該會於112年3月7日10:00起,提前開放「集體報名系統」之【1.1確定學校及承辦人資料】及【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至【2.6列印報表交由各班收取報名費用﹝校內使用﹞】等功能;其餘功能依簡章規定於112年3月20日10:00起開放。
五、 集體報名自112年3月20日10:00起至3月23日17:00止,集體繳費至112年3月23日24:00止。如欲辦理臨櫃繳款或跨行匯款者,請務必於112年3月23日15:30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