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112年度「推動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自立家庭脫貧計畫」Post category:註冊組Post last modified:2023-02-15Post author:註冊組一、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5條及「臺東縣政府112年度推動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自立家庭脫貧計畫」辦理。二、 為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脫離長期經濟困境,縣府連結多元促進就業及脫貧輔導方案,以供弱勢家庭依需求提出申請,期達經濟與生活自立。三、 本計畫提供購置學習設備補助方案,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20日止(經費用鑿即停止受理)。四、 相關申請表單及相關資訊請至縣府社會處網站-社會救助-脫貧專區下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社會救助及社工科分機237。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單親培力計畫下一篇文章國立政治大學112學年度國防學士班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