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84987號函辦理(附件1)。
二、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附件2),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自103年起每年5月對國中三年級學生統一舉辦,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 112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20日、21日辦理,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於3月9日至11日代為辦理集體報名,各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倘有特殊情形者,請依104年12月28日召開之「105年國中教育會考推動會第2次會議」決議,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後得免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一)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應以參加國中教育會考為原則,惟各國中與家長共同召開IEP會議,評估身心障礙應屆畢業 生因障礙情形嚴重無法參加或可透過適性就學輔導安置 管道入學時,得不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二)重大傷病應屆畢業生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評估因情形嚴重致無法參加國中會考時,應檢附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醫生評估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報經直轄市、縣 (市)政府核准後,得不參加國中會考。
四、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 rcpet.edu.tw/)-「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五、 臺東考區112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已公告於本區試務會(網址:https://www.pttsh.ttct.edu.tw/ischool/publish_page/89/)以及本府教育處公告,請參閱。
六、 非應屆畢業生或個別報名者請逕洽國立臺東高級中等學校(089-322070#2101、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