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大專校院因辦理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招生期間,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輕症或無症狀確診之居家照護考生到校參加甄審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8日臺教技(一)字第1112304273號函及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1年12月29日技專校院招策字第11100007821號函(附件1)辦理。
二、 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應變機制,業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設置居護試場,供輕症或無症狀確診之居家照護考生(以下簡稱居護考生)到校參加甄審,居護考生應試原則請參閱應變機制,簡述如下(附件2):
   (一)居護考生應於甄審3日前向校系申請應試,並通報考生居住地衛政單位。若於甄審當日快篩陽性或前1~3日確診通 報為居家照護之考生,亦應儘速通知校系,俾便安排。
   (二)居護考生應確實配戴口罩,「由1位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費搭乘防疫計程車往返居所與試場,抵達試場後由學校 專人負責居護考生之引導及管制,避免與一般考生接觸;當日應試結束後,應立即返回居家照護或指定隔離處所。
三、 旨揭特殊選才招生到校甄審日期為112年2月2日至12日,本次甄審因涉及確診者離開指定隔離處所事宜,於不增加社 區傳播風險前提下,居護考生須依應變機制所列規定,主動向招生學校申請應試,並將甄審日期、起訖地點及交通 方式通報考生居住地衛政單位。
   (一)請各相關單位協助解除電子隔離機制,若居護考生往返於居所與試場之間欲搭乘防疫計程車時,請防疫車隊及相關予以協助。
   (二)如填表有疑義時,請逕洽該會謝雯閔小姐。電話(02) 27773827分機21,電子信箱:grace.hsieh1105@mail. ntut.edu.tw。
四、 鑒於疫情變化快速,持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