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東語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69529A號令訂定發布Post category:教務處Post last modified:2021-12-27Post author:教學組長發布令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1101299259_1_0169529BA0C_ATTCH5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發布下一篇文章「高級中等學校跨校選修或預修課程數位遠距教學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68122A號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