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重申國內出差報支交通費相關規定Post category:主計室 / 主計室最新公告Post last modified:2022-11-10Post author:主計室1111298732_1_A09000000E_1110110283_senddoc1_Attach1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經費結報檢附原始憑證及其他單據表」1份(如附件),請查照。下一篇文章為辦理112年度本校預算分配事宜,各 處室如有新增業務經費需求或需調整資本門原編設備項目者,請填妥附件調查表並於11月25日前將核章後表件紙本送主計室彙整,預計於111年12月上旬擇期召開預算分配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