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境外學生入境機制,回歸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對外國人入境機制辦理,免再線上填報所屬境外學生入境情形案,請依說明辦理。

說 明:
一、 依據本署111年12月1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65630號函續辦(諒達)。
二、 考量指揮中心針對國人入境後0+7,獨立衛浴之要求已有條件放寬,且不再限制外出須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爰針對境外生入境機制,請貴校回歸指揮中心對外國人入境之管制機制如下:
   (一)境外學生免再依本署111年12月1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65630號函,於線上填報所屬境外生入境情形。
   (二)各校應於境外學生入境前宣導入境防疫新規定,並由各校自行掌握境外生入境情形,與學生保持聯繫並關懷學生身心狀況,及時提供有症狀或確診學生醫療協助。
   (三)入境防疫規定逕依指揮中心最新規範辦理。
三、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依境外生身分別,分別聯繫下列窗口:
   (一)外國學生、陸籍身分學生:本署高中組張先生,電話:04-3706-1145,電子信箱:e-2447@mail.k12ea.gov.tw。
   (二)建教僑生專班僑生:本署高中組施小姐,電話:04-3706-1160;電子信箱:e-3513@mail.k12ea.gov.tw。
   (三)一般僑生(不包括建教僑生專班僑生)、港澳籍身分學生:本署原特組洪小姐,電話:04-37061257;電子信箱:e-4621@mail.k12ea.gov.tw。
   (四)外籍交換學生:本署原特組李小姐,電話:04-37061104;電子信箱:e-1404@mail.k12e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