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本縣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宣導業務

說 明:
一、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規定辦理。
二、 聯絡人及電話:本局相關工作計畫委辦單位-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9-235370。

三、其餘詳如附圖。

四、請廣為宣傳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