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本縣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宣導業務Post category:各處室公告Post last modified:2023-06-02Post author:學務主任說 明:一、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規定辦理。二、 聯絡人及電話:本局相關工作計畫委辦單位-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9-235370。三、其餘詳如附圖。四、請廣為宣傳周知。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衛生福利部提供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素材,廣為宣傳,提升教職員工生自我保護知能。下一篇文章轉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該部於本(112)年5月31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754號公告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