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署補助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推動閱讀作業要點辦理。
二、 欲申請之學校應依實施注意事項檢附提案申請表、經費概算表及送件檢核表申請,提案申請表頁數上限為15頁,並申請學校應依送件檢核表進行送件前檢視。
三、 請申請學校依案附資料於110年3月15日(星期二)前填寫後,將申請資料存入光碟或隨身碟(含1份可編輯檔及1份核章彩色掃描PDF檔),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資訊學研究所鄭水柔小姐收(地址:106308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正大樓5樓圖資所,電話:02-77495428),並請電話確認電子檔資料無誤,俾利辦理後續審核。
四、 檢附111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注意事項」、「提案申請表」及「送件檢核表」各1份。
五、 本案申請文件檔案下載網址:https://reurl.cc/EZOX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