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性工法)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Post category:各處室公告Post last modified:2022-01-28Post author:人事室教育部函-1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2022全國高中生文藝營:就是要現」下一篇文章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之「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111年1月17日院臺勞字第1110001084號令,定自111年1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