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名稱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

說 明:
一、 本部112年2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23290號函諒達。
二、 上開公文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名稱誤植「及幼兒園」等字,爰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