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1年3月16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25140號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3月8日疾管防字第1110035352號函(附件)辦理。
二、旨揭採購案適用機關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非適用機關於徵得立約商同意後亦得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契約之有效期限至113年2月20日,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12億元,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以先到者為準。
三、本契約相關資料業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有關交貨期限與驗收條件請參考契約條款第8條規定。
四、有關本案履約交貨及訂單事宜,請逕洽臺灣銀行採購部交貨二科王小姐,連絡電話:(02)2349-4258。